

舟山市沙雕协会
地址: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大同路70号
电话(TEL): 400-8260-830
手机(PHONE): 13587059441
传真(FAX): 86-580-6032382
Email:121609990@qq.com
舟山市沙雕协会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舟山市沙雕协会
第二条 本会性质:学术组织。由广大沙雕艺术爱好者自愿组成进行学术交流、专业开展沙雕艺术活动的非营利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会服务范围及宗旨:团结、带领沙雕艺术工作者,为振兴沙雕艺术事业,进一步提升沙雕故乡的知名度,弘扬沙雕文化,提升沙雕协会品牌,服务舟山旅游经济的发展。在艺术上勇于探索,在继承中鼎力创新,同市内外的沙雕爱好者广泛开展与沙相关的艺术创作活动和艺术交流活动。培养雕塑艺术人才,提高会员技艺。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会是密切联系沙雕手的纽带和桥梁,接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指导,接受普朱管委会领导和管理。
第五条 本会驻地: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大同路70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业务范围:
1、组织雕塑专家、相关雕手,参加舟山国际沙雕节及相关地区的沙雕创作活动;
2、培训本市沙雕爱好者,形成沙雕创作的基本力量;
3、在中小学生中推广沙雕艺术活动;
4、创造条件以市场化运作方式,开展沙雕艺术的相关交流活动,并为会员提供外地学习、培训等活动;
5、向全国沙雕爱好者提供沙雕资讯服务,解答沙雕的相关知识;
6、开展包括沙雕在内的其他衍生行业,如沙画、固定沙雕、其他雕塑等艺术创作活动。
7、其它。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会会员种类:个人会员。
第八条 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本会的章程;
2、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3、沙雕艺术领域内具有一定的成绩或影响的沙雕爱好者,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有一定沙雕创作经验及艺术技能者。(2)各县区沙雕艺术的创作骨干。(3)多年从事沙雕艺术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绩者。(4)爱好沙雕艺术并对我市沙雕艺术作出一定贡献者。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1、提交入会申请书;
2、有2名会员或1名理事介绍,经本人单位同意;
3、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4、办理有关入会手续后,方为本会会员。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会举办的相关技术交流、联谊会等各项交流活动;
3、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5、享受朱家尖有关景区门票的免费服务,优先参加沙雕节期间相关配套活动,享受舟山国际沙雕会所茶水的免费服务,享受朱家尖指定宾馆打折等优惠政策,优先邀请优秀会员参加舟山国际沙雕节沙雕创作及对外沙雕创作活动;
6、当遇到重大困难或正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受本会保护;
7、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法令。
2、执行本会的决议;
3、维护本会形象及合法权益,不做有损本会形象和利益的事;
4、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5、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本行业内的其他讯息资讯,维护本会团结。
6、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艺术修养。
7、接受本协会的统一规划、指导、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每两年对会员进行年检并交纳两年会费。不进行年检,无故多次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品德、专业技能优秀者,对协会有特出贡献者,通过理事会商议讨论,本会将给予表彰、奖励,并在出国考察机会中给予优先安排。
第十四条 参加除本会组织的沙雕创作活动外,须向协会报告备案。
第十五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理事会审议,视情节严重进行通报批评或除名。
1、受刑事处罚。
2、违反本会章程。
3、拉帮结派。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六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会员代表、理事(上届)和特邀代表组成。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选举和罢免理事;
3、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决定终止事宜;
4、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八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九条 本会理事会由若干理事组成。理事会设有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等。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并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1、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选举和罢免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3、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4、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5、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6、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包括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年初的财务预算,制定协会工作计划,处理协会日常工作,总结协会工作等。
7、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及各种形式的活动。
8、审核决定申请人的入会资格和对会员的处分,提议对会员的除名。
9、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理事2/3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会应当对决议形成会议纪要,并向全体理事公告。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由会长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可受会长委托,由常务副会长或者秘书长召集和主持会议。
第二十三条 组织原则: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
第二十四条 本会的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在本会领域内有一定的影响力
3、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且身体健康者,秘书长为专职;
4、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5年原则上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或提前离职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机关同意。
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常务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条 本会会长行驶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2、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3、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八条 本会经费来源:
1、会费收入;
2、社会捐赠;
3、政府资助;
4、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5、利息
4、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一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二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依照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三条 本会更换法人代表人之前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四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五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三十六条 对本会修改的新章程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七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八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九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务债权,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权属于会员代表大会,解释权属于本会理事会。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舟山市沙雕协会
2016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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